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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史话(138)·爱国统一战线】加强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日期:2022-02-26 来源:统战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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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导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爱国统一战线

(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推动统一战线形成团结、稳定、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是改革开放以来产生发展的一个新的知识群体,是知识分子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将自由择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纳入统战工作范围,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这标志着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正式起步。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范围,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界定,并就加强这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中央统战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受聘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阐明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象范围、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外企管理和技术人员统战工作的领导。这是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就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出台的第一个专门文件。2011年,中央统战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意见》,这是中央和国家部门就行业统战工作出台的第一个专门文件。这些政策规范,推动了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建立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机制载体

为了加强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2006年由中央统战部牵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商务部等党政有关部门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自职责,形成开展工作的合力。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知识分子联谊会快速发展起来,这是党委统战部领导的、以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和联谊性的社会团体。

北京、山东等省市成立了专门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联谊组织。吉林、江苏、湖南、上海等在省级党外知识分子联谊组织中,增设了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外企高管、专业人士分会;浙江下发了《关于“新社会阶层人士(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网络构建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省、地、县三级联谊组织的全覆盖;辽宁、青海、云南、海南、甘肃等省建立了以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这些联谊组织,将一大批优秀的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8年4月,重庆市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把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服务人士组织起来,纳入市委、市政府高层次协商范围,扩大了其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这是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也是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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